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的通报》,滁州市荣获“2022年全国林长制激励市”称号。据悉,全国仅4个地级市获此荣誉。
近年来,全市林业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推深做实林长制,强化林长制责任、制度和服务“三个体系”建设,实施工作提示、交办、督办“三个清单”,创新“林长+”部门协作机制,全面构建“五个一”服务平台,设立林长制公益监督员,有效保障林长履职尽责。滁州市创新做法,多次被《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报道。
滁州市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总牵引,全面实施平安、健康、碳汇、金银、活力“五大森林”行动,开展林业碳汇权证发放等林长制改革创新工作18项城乡绿化一体化推进。2022年,滁州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创成国家森林乡村31个。
同时,滁州市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加强,按时上报16个自然保护地勘界成果和总体规划,花园湖湿地晋升省级重要湿地。古树名木挂牌保护率100%。林业行政案件数量同比减少27.6%,森林火灾“零发生”。绿色富民产业大力发展,建设全省首个金融机构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入选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2个。
下一步,全市林业系统将以更高标准、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深入推进林长制,奋力打造林长制改革的“滁州样板”,推进新时代滁州林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全媒体记者包增光 通讯员鲍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