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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过程严管危险废物

发布时间:2023-02-28 阅读量:751来源:安徽日报

“危险废物去哪儿”事关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省政府办公厅前不久印发《安徽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旨在提升我省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

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低于120万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低于10万吨/年;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设施布局和能力结构进一步优化。

改革从七个方面展开,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提升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根据方案,我省按分工落实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危险废物治理负总责。生态环境部门强化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统一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落实本部门监管职责,强化协作配合。

严格环境准入,生态环境部门在审批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环评文件时,应充分考虑与已建项目资源耦合、与利用处置能力匹配,不得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且无法妥善处置的项目。

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如推动专业收集贮存转运,推进转移运输便捷化,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备案制度,完善“点对点”常备通行路线;建立并动态更新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简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程序;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含铅、含铜废物利用处置水平,做强做优产业链,将阜阳市打造成为全国先进的含铅废物再生利用处置基地。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设施建设,积极引导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焚烧残渣。鼓励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区)因地制宜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鼓励发展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等。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

加强涉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鼓励持证单位参与突发生态环境污染事件中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工作。依托条件较好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组建危险废物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与政绩“挂钩”。方案明确,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据悉,我省将加大涉危险废物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力度,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频发、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并造成环境污染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地方和单位,视情开展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记者 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