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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一案例入选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6-17 阅读量:39来源:芜湖生态环境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公布了长三角区域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安徽省芜湖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跨区域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成功入选,为长三角区域乃至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芜湖经验”。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8日,芜湖市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接到无为市某镇政府反馈有外市车辆在本镇倾倒疑似固体废物后,立即组织调查。经核查,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无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受委托单位擅自转运、倾倒至无为市4个镇内15个点位。该案因涉嫌环境犯罪,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将该案件移送至无为市公安局。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系废磷石膏,不具有危险特性,属于一般工业固废。调查核实后,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督促该公司先行缴纳500万元赔偿保证金,应急处置固体废物20299.52吨,转运坑塘废水242.42吨。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该公司造成的环境损害费用合计9126299.93元(包含应急处置费用、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和事务性费用)。

磋商修复

2024年9月,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与该公司进行预磋商,邀请无为市检察院参加并提供法律支持,检察机关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规定,认定该公司作为产废单位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未尽必要核实义务,应当承担环境污染责任。该公司同意进一步磋商。

2024年10月11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与该公司开展正式磋商,无为市检察院应邀参与支持磋商,会上对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生态环境损害事实、法律适用、修复目标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意见表示支持。双方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协议明确约定由某科技公司作为赔偿义务人,支付相关费用共计 912.6万元。因已达成磋商协议,无为市检察院于2024年10月22日终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4年5月9日至24日,该公司将在无为市内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进行清挖和转运,完成上述15个点位固体废物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意见,案发场地的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后,土壤修复可采用自然恢复的方式。同年10月29日,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组建生态修复评估组,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通过现场踏勘、查阅项目材料等方式验收整改成效。评估组专家一致认为,固废污染已清除,受损土壤已达到可自然恢复条件。

主要做法和典型意义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跨行政区域倾倒固废案件,形成了从应急处置、赔偿磋商到警示教育的一体化治理经验,实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实践参考。2025年8月,该案成功入选最高检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典型案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部署。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无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开展全市固体废物倾倒大排查专项行动,深入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快速响应,加强管控。案发后,落实值班、警戒、覆盖等应急措施,强化现场管控,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及时应急处置,消除隐患。编制应急处置方案、施工方案、运输方案等,建立应急处置台账和交接记录,做好应急处置安全措施和舆情维稳等工作。

二是加强横向配合,凝聚部门合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强化专业指导,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充分借助公安部门在侦查、取证和问询等方面的职能优势,高效锁定关键证据,牢牢把握办案主动权。生态环境部门邀请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调查取证,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督促赔偿义务人及时履行赔偿协议,联合开展修复验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作用。

三是联防联控,建立长效机制。基于本案实践,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无为市检察院、无为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无为市工业固废处置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线索移送、调查侦查配合等长效机制,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及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衔接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适用履约保证,保障案件办理。考虑到倾倒点位多、体量大、案件办理周期长等复杂因素,本案在启动应急处置前,积极推动赔偿义务人先行缴纳赔偿保证金500万元。该笔资金的落实,有效保障后续磋商协议的履行,为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提供重要资金支持。

五是加强警示教育,营造环保氛围。市生态环境部门在磋商会议上与企业沟通,宣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政策法规,使其提高认识,帮助企业自觉遵守环境法律法规,走绿色高质量的发展道路。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辖区内宣传教育,通过在各镇张贴横幅、宣传牌、致群众的一封信等方式,普及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行为危害性,并鼓励广大群众依法举报,营造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共识。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还创新制作了《固废事关你我他》科普动漫,以生动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共同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专家点评

本案是生态环境损害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的正面典型。本案聚焦大宗工业固废非法处置这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且本案涉及非法倾倒固废数量大、点位广、后果严重、影响恶劣。办理这样的“硬骨头”案件,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的责任担当精神和过硬业务能力。本案中,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通力配合,凝聚了办案合力。生态环境部门在调查取证环节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参与并支持磋商意见,监督环境修复工作。本案还创新采用“先行缴纳保证金”措施,有效保证了后期磋商协议的执行以及生态环境的顺利修复。案件办结后,生态环境部门主动与检察机关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今后更有力地打击惩治固(危)废处置汇聚了合力,体现了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