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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修订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29 阅读量:431来源:市场星报

日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财政厅修订印发《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将地表水考核断面由188个增加至202个,在继续覆盖长江、淮河、新安江等省内重点流域的基础上,首次将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输水干线沿线跨界断面纳入补偿范围,进一步强化对江淮运河水源安全的保障。

补偿范围进一步拓展的同时,补偿方式也进一步优化。对跨设区市界的国、省控考核断面,在上下游市之间建立横向补偿机制。根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四项污染物指标,科学测算补偿指数,作为上下游补偿资金分配依据;对非跨设区市界国控考核断面,由省财政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水质提升断面予以奖补激励,对水质超标断面进行资金扣罚,实施奖惩结合的纵向补偿。

监管措施方面,办法明确补偿断面出现人为干扰监测站点(断面)事件时,不予发放事件所在市当年生态补偿金,正常收缴超标补偿金,以加强对人为干扰监测数据行为的惩戒。(记者 徐越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