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意见还明确,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将作为重要替代品。
据了解,《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是2020年9月份正式立项的地方标准。标准立项后,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带领参编单位前往海南调研和参加相关论坛,多次和北京工商大学等行业内相关专家沟通交流,与相关部门围绕标准内容多次进行沟通协商。在此基础上,陆续开展了标准研讨会、标准征求意见等一系列活动,在确保标准内容具备可操作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的基础上,最终形成送审稿。该标准规定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定义了全生物降解塑料及制品,同时在技术要求方面除满足相应国标、行标、团标外,对生物降解性能及降解后生态毒性进行了限定。标准的实施,将结束长期以来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标准的缺失以及“伪降解”塑料制品蔓延的状态。审查会上,来自省内外专家组对标准文本、编制说明、意见处理情况进行了详细审查和评议。
此项地方标准的制定,将对蚌埠市生物基相关产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有益于建立健全塑料制品原料的生产、加工、流通、使用、回收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对实现“禁塑”、建设美丽蚌埠、打造材料之都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曹梦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