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安徽省实施排污许可制取得重要进展,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1960张,对101366家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登记等,实现“十三五”期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目标。
实施排污许可制是环境管理领域的重大改革,即生态环境部门依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承诺,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法律文书形式,依法规范和限制排污单位排污行为,明确环境管理要求,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管执法。
“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合法排污的唯一依据,相当于‘身份证’。”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排污许可聚焦“一证式”管理,让管理部门能摸清固定污染源的底数及重点行业的数量、分布、实际排放量等,着力解决过去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监测盲区、制度交叉重叠等问题。固定污染源是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排污许可制改革抓住固定污染源,就是抓住了污染防治的重点和关键。
去年以来,安徽省实施“摸清底数、排查无证、分类处置、整改清零”四步走,全面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对影响程度较大、较小、很小的排污单位分别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
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1960张,对101366家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登记,对852家暂不具备发证条件的排污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其他35471家不需要或者暂不需要发证登记的排污单位进行分类处置,实现“十三五”期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目标。(记者 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