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淮北市生态环境局的统筹指导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协同推进下,淮北市成功办结首例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标志着淮北市在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制度方面迈出关键一步,实现了该领域案件办理“零的突破”。

整改修复现场
一案突破 从线索发现到科学定损
该案件起源于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一起违规占用农用地行为。涉事企业未履行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导致农田生态服务功能受损。案件启动后,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委托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组开展专业鉴定,科学量化生态损害价值,为后续责任认定奠定坚实基础。
平等磋商 依法达成赔偿协议
在事实清晰、责任明确的基础上,2025年12月23日,赔偿权利人与义务人通过平等磋商,依法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协议明确由赔偿义务人承担生态损害费用共计1463元,并限期完成支付。整个过程程序规范、依法有序,彰显了法治精神与务实作风。

整改修复现场
典型意义 查处一案、修复一片、警示一方
本案作为全市首例由自然资源部门主导并磋商成功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不仅实现了对受损环境的有效救济,更强化了企业环保守法意识,形成了“查处一案、修复一片、警示一方”的示范效应,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淮北实践。
下一步持续深化机制建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表示,将以本案为起点,进一步强化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健全案件线索筛查、评估鉴定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为筑牢淮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