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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公布5起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9-03 阅读量:54来源:亳州生态环境微信公号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功率大、燃油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已成为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排放来源之一,尾气排放不合格将直接影响使用区域的空气质量。近年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整治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行动,主要涉及各行业正在使用排放不合格的装载机、叉车、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集整理了5起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案例一:亳州市李彪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使用排放不合格的装载机案

一 、案情简介

2024年12月4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大队执法人员会同环境监测人员,对亳州市李彪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域内正在使用的发动机编号SD8578216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装载机开展尾气排放检测,三次检测的烟度值(光吸收系数)平均值为0.91m-1,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表1中Ⅲ类排放限值(0.5m-1)0.82倍。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2025年1月7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五千元罚款。

案例二:利辛县润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排放不合格的叉车案

一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22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利辛县大队执法人员会同环境监测人员,对利辛县润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域内正在使用的车牌号为新SFA8419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叉车开展尾气排放检测发现,烟度值(光吸收系数)平均值为1.06m-1,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表1中Ⅲ类排放限值(0.8m-1)的0.325倍。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以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2024年11月22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五千元罚款。

案例三:蒙城宝业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使用排放不合格的叉车案

一 、案情简介

2025年2月8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蒙城县大队执法人员会同环境监测人员,对蒙城宝业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域内正在使用的环保牌照为3-CS000944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叉车尾气排放情况开展检测发现,烟度值(光吸收系数)平均值为2.07m-1,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表1中Ⅲ类排放限值(0.5m-1)的3.14倍。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2025年3月18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五千元罚款。

案例四:亳州市谯城区士华生物燃料有限公司使用排放不合格的装载机案

一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15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区大队执法人员会同环境监测人员,对亳州市谯城区士华生物燃料有限公司正在使用的牌照为X-CS000866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装载机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发现,烟度值(光吸收系数)平均值为2.76m−1,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表1中排气烟度限值I类(1.61m−1)的0.71倍。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2024年7月31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五千元罚款。

案例五:黄春亮使用排放不合格的叉车案

一 、案情简介

2025年5月27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涡阳县大队执法人员会同环境监测人员,对黄春亮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域内的安徽华鑫木业有限公司车间中正在使用的牌照为新S2K2582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叉车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发现,烟度值(光吸收系数)平均值为1.16m-1,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表1中Ⅲ类排放限值(0.5m-1)的1.32倍。

二、查处情况

黄春亮的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2025年7月8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黄春亮处五千元罚款。

案件启示

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人、驾驶人或使用人,均应自觉遵守环保法规,加强对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尾气达标排放,避免因违法而受到处罚。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和个人落实环保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