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网站平台! 今天是 2025年07月30日 星期三

服务热线

0551-62823285

协会动态

阜阳发布第12号总河长令 部署推动幸福河湖建设

发布时间:2025-07-23 阅读量:94来源:安徽省河长制

近日,阜阳市委书记刘玉杰、市长胡明文共同签发市级总河长第12号令,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省级总河长第7号令要求,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工作。

总河长令指出,要按照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123455”工作总要求,以现代水网建设为关键抓手,围绕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两大任务,统筹做好治水患、兴水利、强水运三篇大文章,积极构建与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保障体系,建设更多群众可感可及的幸福河湖。

总河长令要求,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压实河长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加强部门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确保2025-2030年建成省级幸福河湖不少于28条、市级幸福河湖不少于 41条。支持颍州区将颍州西湖建设成国家级幸福河湖,鼓励各县市区高标准建设一批淮河流域幸福河湖。

近年来,阜阳市持续开展河湖系统治理,畅通河湖水系循环,增强水资源调配能力,改善水生态、水环境质量,健全河湖管护体系,有力推动了全市河湖治理管护成效显著提升,全市河湖13个国考断面连续三年水质优良率达100%。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流域级幸福河湖1条,省级幸福河湖25条,市级幸福河湖87条,河湖长制主题公园15处。

下一步,阜阳市将认真贯彻省级总河长第7号令要求,落实各方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要素保障,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圆满完成幸福河湖建设任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阜阳篇章助力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