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芜湖日前成功获得安徽省财政下达的长江干流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417万元,系首次获得此类省级专项资金。
为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安徽省与江苏、江西两省建立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旨在通过资金调配促进跨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补偿资金将定向投入长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
近年来,芜湖市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数据显示,长江干流国省考断面水质连续多年稳定达到Ⅱ类标准,2023年东西梁山国考断面总磷浓度控制在0.08mg/L以下,优于安徽省设定的总磷控制目标,为获得补偿资金奠定基础。
为规范资金使用,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长江干流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采取横向补偿、纵向补偿及总磷控制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对沿江7个县市区、开发区实施差异化奖惩。资金将重点支持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修复、监测能力提升等项目,推动形成“保护者受益、破坏者付费”的良性机制。(记者 王世宁 季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