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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印发 系安徽首部“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

发布时间:2024-12-02 阅读量:123来源:中国环境

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安徽省安庆市近日印发了《安庆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3月30日起施行。

《条例》是安徽省首部“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同时也是全国地级市首部“无废城市”建设专门立法,标志着安庆市迈入“无废城市”建设的新阶段。

《条例》结合安庆市的实际情况,深入剖析当前固体废物管理中的难点和痛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条例》重点厘清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责,细化明确了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在“无废城市”建设中的相关职责,促使有关各方各司其职、各负自责,推动建立多级别、跨部门、跨领域的固体废物协同机制,共同推进安庆市“无废城市”建设。

《条例》聚焦安庆特色,着力推动解决关键问题。工业固体废物方面,《条例》指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持续推动产业园区循环改造,鼓励企业清洁生产与绿色设计,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方面,凸显化工城市特色,鼓励化工、医药等企业源头减量,积极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生活源固体废物方面,鼓励购买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及可重复使用产品,开展“光盘行动”,提供“小份菜”;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巩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成果。建筑垃圾方面,推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加强源头分类管理,解决建筑垃圾消纳问题。农业固体废物方面,探索融合发展模式,源头减少农业固体废物产生;统筹构建秸秆收储体系,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在推动多元共治方面,《条例》强调社会共同责任,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积极参与、支持无废城市建设;重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塑造全民共建无废城市的良好局面。

《条例》还明确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无废城市建设力度,强化规划、土地、人才、价格等政策措施,结合财力统筹安排无废城市建设资金,支持循环利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加强科技支撑,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无废城市建设保障体系。

据悉,近年来,安庆市坚持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深入谋划。安庆市政府成立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印发了《安庆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步骤和实施路径,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分类实施、统筹推进。目前,工业领域方面,安庆市围绕石化、化工、制药等重点产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和园区化发展,推动工业固废综合治理,全市已经培育了国家级绿色工厂24家、国家级绿色园区4家、省级绿色工厂53家。农业领域方面,坚持以生态循环为宗旨,不断建立健全废弃旧地膜回收处理体系,已经累计推广应用加厚地膜2.7万亩、应用生物降解膜1500亩;持续完善秸秆乡镇标准化中心和村收储点建设,推动建设了望江县岭南牛产业集群等一批肉牛产业项目,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建筑业领域方面,持续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全市新增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当年竣工总面积比例达100%,新增装配式建筑开工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开工面积比例超40%;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86.71%。

三是坚持协同参与、社会共建。安庆市积极倡导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无废小区”等“无废细胞”创建,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引导餐饮单位参与“小份菜”改革。目前,全市城区761个小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97.44%;全市99%的邮政快递网点已设置符合标准的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10家商贸企业列入首批“无废商场/超市”建设名单、8家饭店列入首批“无废饭店”建设名单;“无废”理念持续走进“寻常百姓家”。

安庆市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积极引导、推动各类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让“无废城市”建设成为安庆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将安庆打造成为更加绿色、宜居、繁荣的“无废城市”。( 方燕 熊嘉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