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4日至8月2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蚌埠市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3年10月25日向蚌埠市反馈了督察报告。蚌埠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全面认账、全力整改。市委书记黄晓武要求全市上下将以最坚决的态度,全力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做到彻底整改绝不含糊。市长马军要求从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来认真推进整改。蚌埠市及时研究制定了《蚌埠市贯彻落实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并系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并在蚌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更高质量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蚌埠市加快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建设“七个强市”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针对督察指出的4个方面60个问题,《整改方案》梳理形成了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一明确整改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
《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目标,即2024年底前基本办结督察交办的122个信访件。持续推进“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按照既定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任务。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成效显著。
《整改方案》提出了4个方面的整改重点举措。
一是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督察报告涉及我市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二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能源结构等调整优化。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构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为支撑的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塑造新的经济增长极。加快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有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车,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绿色交通,促进道路运输节能减排。统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以低碳为特征的综合交通体系。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挥发性有机物防控、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等源头性防控措施。要切实强化责任感紧迫感,高标准推进“靓淮河”工程,打造淮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围绕稳定改善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坚持点源、线源、面源、内源“四源同治”,认真编制和落实断面达标或稳定达标方案。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快腾退地块土壤状况调查。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农村黑臭水体分级管理。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和目标管理,督促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建立尾矿库隐患排查制度,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大淮河生态廊道建设和矿山修复重点区修复力度,加强生物资源保护、水土流失防治、生态流量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稳妥推进耕地整改复耕,建设长寿树示范村、绿化特色村、森林村庄等,做到适地适树、应绿尽绿。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全面实施“五大森林”行动,探索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
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督察整改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制度,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严把整改验收质量关,确保整改结果经得起检验。坚持“当下改”和“长远立”相结合,对照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延伸扩面,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全方位梳理排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深挖制度根源,在改善环境质量、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修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不断强化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对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调度、跟踪督办整改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推进落实。综合采取会议调度、现场调度、短信预警、验收(监管)单位督导等方式,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对省督察组移交责任追究问题及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要深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严肃、规范、精准、审慎实施问责。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生态修复等污染防治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财政绩效评价等手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多元化投入模式,用好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
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宣传整改工作成效,公开整改工作进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整改合力。同时,健全舆情监测分析机制,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处置突发舆情,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蚌埠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定不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更大力度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丽蚌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