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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印发实施方案 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19 阅读量:250来源:阜阳市生态环境局

为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阜阳市环境风险能力,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阜阳市生态环境局结合阜阳市实际,印发了《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在制定过程中,《方案》以“事前、事中、事后”的工作思路,涵盖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的各个环节,共分为五部分,其中重点对应急保障、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设要求,如:切实强化应急保障,包括加强组织管理、建立支撑队伍、提升专业素养方面;持续加强应急准备,包括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健全应急协同联动方面;着力提升响应实效,包括加强事件信息报告、快速科学响应、做好总结评估方面。同时,针对能力建设任务,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和综合保障、每年末开展能力评估等保障措施。

《方案》的印发,以有效应对为主线,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置等水平,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