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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有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发布时间:2023-02-13 阅读量:660来源:江淮晨报

2月9日,安徽省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布,广泛征求民意,有望进一步改善室内热环境和空气质量,提升建筑供暖、空调降温用能效率,节约能源的同时,提升住房品质。

征求意见稿提出,居住建筑应优先通过被动技术满足舒适度要求。建筑物的主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不宜超出南偏东30°或南偏西15°。当住宅房间朝西、西南等不利朝向时,除围护结构符合规定外,应增加隔热措施。

此外,鉴于安徽省黄梅季节明显,空气湿度较大,地面容易泛潮结露,在地面中设置保温、防潮层,可有效地改善泛潮的状况。因此,建议在地面设计中加敷保温材料。

为进一步提升安徽省居住建筑的整体品质,本次对外门窗遮阳设施的设置提出了具体要求。由于太阳辐射对建筑能耗的影响很大,根据本省气候特点,建筑的东、西、南朝向外窗均应采取遮阳措施。尤其是采用活动遮阳,既可满足冬季采光、得热,又可满足夏季遮阳、降耗。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在居住区内增加绿地和水域面积,减少硬化地面可以增强小区内微小气候的自我调节能力,改善小区环境。在建筑物北侧种植常绿乔木,有利于遮挡冬季北向主导风,在建筑物南侧种植落叶乔木,夏季可以遮阳,减少太阳辐射热。

近年来,市场上的低层和多高层住宅,底层带地下室的跃层户型屡见不鲜。根据其地下部分的用途,征求意见稿首次对其保温、隔热设计做出分类规定。

当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连通或地下部分为活动室等人员长时间停留的房间,其与地下采光通风井相邻的墙体,按外墙、外门窗要求进行保温、隔热设计。当地下部分为贮藏室、物品库、设备用房等无人员长时间停留的房间,且与地上部分以墙体完全分隔时,可不做保温、隔热设计。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