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在2021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国家考核中,我省获评优秀等级。
2021年,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PM_2.5年平均浓度3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4.6%,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3.5%,优于年度目标3.1个百分点,无劣V类断面,长江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2.7%,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均达有监测记录后最好水平。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93.4%,创历史新高。
“此次获评优秀等级,反映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结果,是全省上下勠力同心、齐抓共管的结果。
去年,我省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污染防治攻坚战亮点纷呈。
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夏季臭氧治理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92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达到地方排放标准,1306万吨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安庆石化等16家重点企业达到A级绩效,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我省开展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企业排查和4077个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长江流域75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合肥市巢湖保护和修复工程通过全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十大工程”评审,获得中央资金20亿元支持。新安江黄山段成功入选全国首批9个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稳步实施净土保卫战。我省创新重点建设用地地块管理模式,开发遥感监管系统,对467个重点地块实行“一张图”管理,构建“线上发现问题、线下解决问题、系统留存记录”的闭环管理体系,有效防止违规开发利用。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完成788家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实施384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完成67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58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等。
今年以来,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全省生态环境形势总体向好。1月至11月,全省PM_2.5平均浓度32.6微克/立方米,好于年度目标7.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82.8%,好于年度目标3.1个百分点。全省19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4.5%,好于年度目标3.6个百分点,无劣V类断面。土壤环境保持安全稳定。(记者 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