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做好我省抗旱救灾工作,8月20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紧急下达30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合肥、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11个市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此次下达的抗旱救灾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支持各地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采取应急抗旱措施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工作。今年7月份以来,我省已拨付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共6000万元,省财政厅要求市、县财政部门抓紧分配拨付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全力做好防汛抗旱资金保障工作。(记者 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