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31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合肥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于2021年3月7日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督察反馈意见,合肥市认真研究制定《合肥市贯彻落实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为63个问题,每个问题均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实施清单式销号管理。截至目前,6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51项,转办的518件信访件已销号516件,其余问题整改正在扎实推进。
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2021年先后组织召开高规格的巢湖综合治理工作动员推进会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级总河长、总林长工作会议暨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合肥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多次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其他市领导按照包保分工,常态化赴一线检查督办,有力推进问题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对督察组移交的2个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对12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强力推动问题排查整治。2021年在全市组织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开展小板桥河、店埠河、二十埠河流域水环境问题整治暨河长制专项督导,组织董铺、大房郢水库一、二级保护区水环境问题专项检查和工业企业异味整治等专项行动,找准找全问题根源,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空气质量优良率85.8%,高出年度目标6.8%;20个国考断面全部达标,其中9个优于考核要求,优良率达85%。推动合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在全市开展裸土整治专项行动,严查建筑工地裸土未覆盖问题。清Ⅲ冲初期雨水调蓄、南淝河中游调蓄池建成投运,钟油坊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全市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治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完成原红四方化肥厂原址地块、合肥明光电镀厂新厂区地块、原安徽晋煤金龙源化工地块修复工程,推进原马合钢、原安徽氯碱化工等地块修复。
纵深推进巢湖综合治理。聚焦聚力打造“最好名片”,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着力把巢湖打造成合肥最好名片的意见》,实施五大工程。坚持点、线、面、内源四源同治,在全省率先出台《合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南》,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维等各个环节,实施环巢湖1公里内化肥农药2021年零增长、2022年负增长“双零计划”,推进巢湖生态清淤试点工程,湖区非法捕捞基本绝迹,2021年基本做到沿湖蓝藻不聚集、无异味。编制《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成功入选国家第一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推进环巢湖十大湿地建设,巢湖湖滨等9个湿地已完成修复任务。
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支撑保障能力。稳步推进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三个全覆盖”。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企业环境信用诚信和良好比例居全省首位。发放全省首张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决定书,在全省率先试点延续排污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长三角地区率先完成首个排污许可电子证照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城湖共生、宜居宜业的生态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