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开通报了2021年1月-12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2021年,安徽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执法工作严的主基调,对环境违法行为亮剑,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954件、罚款2.74亿元,同比增长30.88%、64.07%,案件平均罚款金额9.28万元、高于全国平均数5.5个百分点;办理《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五类案件1777件,同比增长23.66%,位居全国第3位,再次实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五类案件“全覆盖”,为历史最好成绩。
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方面,合肥、宿州、亳州、宣城、淮南市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在全省地级市排名前五位,合肥、芜湖、宣城、滁州、阜阳市罚款金额在全省地级市排名前五位。
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方面,合肥、阜阳、亳州、淮南、淮北市五类案件数量在全省地级市排名前五位。其中,合肥、阜阳、亳州市在全国地级市排名分列第3、7和8位。(中环报通讯员 洪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