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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错立改 宽严相济 全省34起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被免罚 《免罚清单》将在16个地市全面推广

发布时间:2021-12-28 阅读量:1223来源:安徽 日报

细化15种情形, 明确免罚条件

今年7月1日起,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施行。近半年来,《免罚清单》实施取得初步成效,全省已有15个市对34起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免罚清单》对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裁量权进一步细化,将依法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化、标准化,设定15种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涉及9部法律法规,包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排污许可制度、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企业环境管理等7个方面。

具体如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责令停止建设后及时停止建设,并主动恢复原状的;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没有填报,首次被发现,在检查之日起5日内完成填报的;露天堆放一般工业固废,占地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首次被发现,且当场改正的;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分贝以内,首次被发现,在检查之日起3日内改正的等。

“《免罚清单》的制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以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三个构成要件作为免罚条件,不创设、不突破。同时,针对法条、结合执法实践,重点厘清、细化了违法行为轻微的具体情形,为执法人员提供执法操作依据,防止随意、标准不一。

执法宽严相济,企业微错立改

随着《免罚清单》实施,已有15个市对34起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

“免罚,对我们来说是带来帮助,又敲响警钟。”泾县某宣纸公司负责人说,当时对存在的问题就立即整改到位,接下来将更加注重从细节入手保护环境。

7月初,泾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厂区围墙外菜园地内露天堆有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调查,企业为了降低污泥含水率,新安装了一台污泥压滤机正在进行调试,调试时压滤机产生的污泥临时露天堆放在厂区围墙外进行晾晒。该公司擅自堆放污泥,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依法应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该公司于执法检查后立即将堆放的污泥清理装袋。鉴于该公司违法行为首次被发现,且当场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泾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据《免罚清单》,决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排污许可制是环境管理领域的重大改革,生态环境部门依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承诺,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法律文书形式,依法规范和限制排污单位排污行为,明确环境管理要求,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管执法。今年8月,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合肥某商贸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填报排污登记表。该公司未填报排污登记表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该企业立即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排污登记表的填报。鉴于该企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15种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中,有一种情形涉及未批先建: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责令停止建设后及时停止建设,并主动恢复原状的。

今年8月,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某刷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刷制品项目相关生产设备正在安装中,尚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针对该公司刷制品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拆除相关设备。执法人员后来现场复核,该公司已停止建设并拆除安装好的相关生产设备,同时已委托第三方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依据相关法律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该公司刷制品项目未批先建行为应处1.001万元罚款。鉴于该公司违法情节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教育,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提高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安徽大学环境资源研究专家张辉表示,《免罚清单》的施行有利于生态环境部门提升执法效能,督促企业自觉守法主动纠错,有力促进企业合规意识的提高。

“施行《免罚清单》,立足于法治,着眼于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让环保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查办一案,实现双赢、共赢、多赢的局面,用法治的力量创造出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负责人表示,《免罚清单》细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裁量权、补齐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制度版图、完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机制,推动形成合法合理公平高效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权行使,对于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给行政相对人一定的容错空间,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原则,在执法监管中进一步紧抓重点排污单位、重点监管领域,把有限的资源和力量集中在更需要的地方,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免罚清单》将依法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具体化、标准化,为执法人员对轻微违法具体案件的认定,提供明确的执法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行为。我省将在16个地市全面推广《免罚清单》,对于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及时整改到位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记者 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