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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江模式”成为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典型案例 在全国复制推广

发布时间:2021-02-23 阅读量:1322来源:安徽环境新闻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近年来,各地持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取得了积极进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千岛湖是我国极为难得的优质水资源,加强千岛湖水资源保护意义重大,浙江、安徽两省要着眼大局,从源头控制污染,走互利共赢之路。这为保护新安江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新安江流域情牵皖浙两省,是黄山和杭州两地人民共同的母亲河。省界断面多年平均出境水量占千岛湖年均入湖总水量的60%以上,新安江水质的优劣很大程度决定了千岛湖的水质好坏,关乎长三角生态安全。

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自2011年启动实施,成为我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截至目前,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已经实施了三轮,共安排补偿资金52.1亿元,其中,中央出资20.5亿元,浙江出资15亿元,安徽出资16.6亿元。通过试点,新安江流域水质逐年改善,千岛湖营养状态指数呈下降趋势,达到了以生态保护补偿为纽带,促进流域上下游共同保护和协同发展的目的,探索出了一条生态保护、互利共赢之路。

皖浙两省通力合作,补偿制度不断优化完善

在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酝酿实施的过程中,皖浙两省不断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突出新安江水质改善结果导向,基于“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共识,以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省界断面监测水质为依据,通过协议方式明确流域上下游省份各自职责和义务。协议确定以新安江皖浙交界的街口断面作为考核断面,以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为考核指标。三轮协议中的流域补偿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结合治水需要不断完善,第三轮的考核要求更高,尤其是在水质考核中加大了总磷、总氮的权重,同时相应地提高了水质稳定系数。

黄山市政府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2016年与国开行安徽分行、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非信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新安江绿色发展基金,首期规模20亿元,采取债权、股权投资等方式,对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绿色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开发等领域进行支持,促进了黄山市产业转型和绿色发展。

皖浙两省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等方式建立多元化补偿关系,激发生态保护动力。黄山市全面对接长三角消费升级大市场,加快推进“融杭发展”,培育壮大茶叶、徽菊、油茶、泉水养鱼、皖南花猪、黟县“五黑”等特色农业产业基地,2019年黄山市引进杭州都市圈项目和投资金额分别占全市引进份额的16%和11%。

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日渐显现

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三轮试点实施以来,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同时流域生态经济保持较快发展,实现了保护与发展的良性互动。

千岛湖水质保持稳定。在全国61个重点湖泊中名列前茅,被列入首批5个“中国好水”水源地之一。淳安县全域88条河流Ⅰ类水质占比达70%以上,连续三年夺得浙江“五水共治”大禹鼎。黄山市累计退耕还林36万亩,森林覆盖率由77.4%提高到82.9%,湿地、草地面积逐年增加,自然生态景观在流域占比达85%以上。

绿色产业实现良性发展。上下游地区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绿色产业,着力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黄山市累计关停污染企业220多家,整体搬迁企业90多家,优化升级项目500余个,带动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徽州民宿等多种业态蓬勃发展,七成以上村庄、10多万农民参与旅游服务,全域旅游格局初步形成,“泉水鱼”成为我国首个纯渔业农业重要文化遗产。

社会效益得以显著提升。黄山市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垃圾分类,建起172家“生态美超市”,覆盖了所有乡镇,生态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新安江模式”入选中组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全国“改革开放40年地方改革创新40案例”,写入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在全国其他9个流域复制推广。

新安江补偿试点实现了流域上下游发展与保护的协调,充分表明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