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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代表建议:加大对升金湖湿地生态补偿

发布时间:2021-02-02 阅读量:1706来源:安徽环境新闻网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一批重点河湖、湿地生态保护治理项目。“ 升金湖自然保护区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池州市东至县和贵池区,濒临长江”,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东至县委书记李明月带来了《关于加大升金湖湿地生态补偿的建议》。他建议,将东至县列入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在不降低当地居民生活条件下,对退出的基本农田实行每年补偿制度。

升金湖自然保护区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我省池州市东至县和贵池区,濒临长江,总面积33340公顷,是国家和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是由湖泊、河流、沼泽、湖滩、库塘和稻田湿地组成的内陆湖泊湿地生态系统,主要保护白鹤、白头鹤、东方白鹳、鸿雁等珍稀濒危鸟类,是我国和亚太地区水禽的重要越冬地和停歇地,也是湖泊湿地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和长江中下游重要的水源地,是全国迄今保存较为完好的天然湖泊,更是长江中下游极少受到污染的淡浅水湖泊。

李明月表示,升金湖湿地保护区内有基本农田面积8269.63公顷、林地面积2242.17公顷。目前,在生态补偿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按照自然保护地管理条例,升金湖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基本农田要有序退出,但目前没有相应补偿机制;越冬候鸟对农作物损失补偿较低,平均每亩50-60元。此外,保护区内的林木不准正常经营采伐,且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标准低,商品林更是没有补偿,原居民的利益诉求无法解决,存在一定的社会矛盾风险。近年来,该县投入升金湖整治资金4亿元,推进“退渔还湖、退耕还湿、退岸还绿”。

李明月建议,将东至县列入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加大对升金湖湿地生态补偿和保护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对县级政府开展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控制减少排放等带来的财政减收增支给予财力补偿;升金湖自然保护区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要加快明确生态环保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国家、省和市县环境治理的支出责任分担机制;在不降低当地居民生活条件下,对退出的基本农田实行每年补偿制度。将越冬候鸟损失农作物补偿纳入农业保险,由财政缴纳保费,依托农业保险机构专业力量核灾理赔,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全面提高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标准,同时将保护区内的商品林一并纳入公益林管理,对保护区内山场林木加大补偿力度;还要全面解决搬原居民的养老保险等相关待遇。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晓 余康生 星级记者 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