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决胜‘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伟,发布马鞍山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情况。

“十四五”以来,全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美丽马鞍山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污染防治攻坚提质增效
马鞍山市提前完成全市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2024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1,优于全省均值2.1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7.5%,连续4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今年1-9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0.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5.0%。连续2年实现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以及“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优良率“六个100%”,马鞍山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获首批中央财政支持。在全省率先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35条城市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获评全国首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完成400余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入选全国首批“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
马鞍山市出台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完善环境信访件办理闭环机制,2024年群众环境信访办理满意度居全省第一,环境信访整体投诉量比2023年下降33.6%,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达95.5%。将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纳入民生实事,2024年马鞍山市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三类信访投诉量比去年同期下降4.78%。

开展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长江保护治理纵深突破
马鞍山市深入实施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提升工程,开展化工园区绿色提升行动,在全省率先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完成933个长江干流和1836个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长江水质常年保持Ⅱ类标准,为安徽省赢得长江干流皖苏段横向生态补偿金1亿元。实施绿美马鞍山行动,累计完成人工造林3.7万亩、修复湿地8908亩,长江流域国土绿化项目获评全国十大示范项目。实施以长江主要干支流水生生物为主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长江马鞍山段鱼类规模、资源密度较禁渔前分别增长1.5倍、2倍。长江水生态评估居省内沿江五市第一。
生态价值转化加速推进
马鞍山市将每年8月19日设立为“马鞍山长江保护日”,举办马鞍山长江文化论坛等系列宣传活动,长江马鞍山段入选国家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成功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谱写‘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新篇章”交流座谈会,发布了马鞍山市践行“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生动实践的两项研究成果。建成全省首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现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示范县(区)全覆盖。
绿色低碳发展步伐加快
马鞍山市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改革,建立“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和准入清单体系,持续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完成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马钢、长钢成为全省钢铁行业首批环保绩效A级企业。获评省级以上“绿色工厂”73家,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9.5%。累计完成1566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双招双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项目250个,总投资1191亿元。

宝武马钢运营管控中心
环境治理效能稳步提升
马鞍山市在全省率先引入“环保管家”,建成“智慧环保”系统平台,搭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推进健全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联保共治和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不断深化。在全省率先出台《广场舞活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实施“林票+碳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氮氧化物、VOCs两项主要污染物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减排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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