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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持续筑牢臭氧层保护履约防线

发布时间:2025-09-12 阅读量:31来源:中国环境报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安徽省消耗臭氧层物质(简称ODS)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2025年初,在生态环境部的大力支持下,安徽省成功申请获得“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三期项目资金,标志着安徽省在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方面迈入新阶段、开启新征程。

该项目资金将重点用于全面贯彻落实《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及国家履约相关政策法规、推广使用ODS信息管理系统、强化监督执法、推动低碳环保技术应用、开展系列宣传培训,并结合全省环保工作实际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持续推进臭氧层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贡献安徽力量。

自2007年启动ODS淘汰能力建设以来,安徽省已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履约工作整整十八年。在这段漫长而坚定的征程中,安徽先后参与并圆满完成两期能力建设项目,逐步建立起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履约管理机制,为三期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级履约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在一期项目(2007—2012年)阶段,原环境保护部对外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共同签署《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协议书》,拉开了安徽省系统化开展ODS淘汰工作的序幕。

2008年,安徽率先成立省级ODS淘汰能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保障。2009年11月,省政府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通告》,初步建立地方监管体系,强化政策引领。与此同时,安徽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提升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履约意识,圆满完成国家第一阶段ODS淘汰目标。

在二期项目期间,安徽省进一步健全政策体系,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安徽省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工作的通知》《关于对从事含氢氯氟烃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建立并完善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地方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期间,安徽累计开展各级培训500余人次,覆盖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以及ODS使用、销售、维修等相关单位;持续强化监督执法,组织开展ODS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ODS行为;结合实际出台备案制度和收集报送制度,推动监督监管体系持续发挥作用,初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通过一、二期项目的实施,安徽省在社会公众意识、政策法规建设、监督管理能力等方面实现了三大转变:公众履约意识从无到有、不断普及,ODS政策法规从空白到系统完善,监督管理能力从相对薄弱到持续强化。省、市、县(区)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履约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并建立了与生态环境部等国家部门联动的协同机制。

企业履约意识增强,备案数量大幅增长

2025年,安徽省被增列为履约能力建设三期项目重点省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全面强化各项工作,迅速制定2025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筹备成立领导小组和履约办公室,明确省环科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今年7月底,安徽已将ODS管理架构与政策要求课程纳入全省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班,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基层专业能力。

安徽省不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系统梳理了具备CMA认证的ODS产品检测资质及人员持证情况,积极推进检测能力扩项工作,推荐合肥、芜湖、蚌埠3市申报消耗臭氧层检测能力扩项,目前正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接落实。与此同时,安徽协调多部门联合,排查ODS非法使用情况,摸清非法销售链条,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行为,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分类监管,提升执法精准性。

备案管理是ODS监管的重要抓手。2025年3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5〕227号),企业履约意识显著增强,备案数量同比大幅增长1824%。在排查工作中,安徽积极开展销售使用企业核查,全面梳理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企业的准确性,持续提升备案质量。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对接应急管理部门,获取制冷剂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清单,逐家通知备案,确保涉受控物质企业全部备案;二是完成生态环境部对外交流合作中心提供的企业备案排查清单,实现应备尽备,并在生态环境部大气司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制冷剂溯源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完成备案;三是对接制冷协会,进行本省制冷企业清单梳理核实,逐一督促备案,确保无遗漏、全覆盖。

此外,安徽还将ODS企业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行为,形成持续震慑力,推动行业合规发展。

未来聚焦四个方面,持续贡献环保力量

展望下一阶段,安徽将重点开展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备案企业全链条排查与精准化管理。通过强化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及重点企业培训,系统讲解备案流程与系统操作。加强部门协作,对辖区内ODS生产、使用、销售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现应备尽备。重点核查企业营业执照与备案信息的一致性、业务类型与物质品种的匹配性,全面清理消耗臭氧层物质信息管理系统中不需备案的企业,提升数据准确性。

二是强化监督执法。将涉ODS企业检查纳入日常执法计划,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窝点,保持对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制定消耗臭氧层物质履约能力建设三期项目实施方案,举办全省ODS执法骨干培训班,内容涵盖快速检测技术、调查取证及法律适用,覆盖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实效。

三是推动行业替代技术应用。开展全省工商制冷及泡沫行业替代现状调查,重点掌握企业替代技术进展和替代品选择情况,梳理技术难点。通过组织“绿色制冷技术对接会”,邀请行业协会、高校专家推介低GWP替代品,鼓励企业开展示范项目,促进行绿色转型。

四是深化宣传培训。结合六五环境日(6月5日)、全国生态日(8月15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9月16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公众和企业的履约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十八年砥砺前行,安徽通过持续探索与实践,逐步建立起完善的ODS监管体系,为保护臭氧层、应对气候变化贡献了坚实力量。未来,安徽将继续秉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履约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全球环境治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潘骞 连广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