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网站平台! 今天是 2025年03月15日 星期六

服务热线

0551-62823285

协会动态

巢湖首例噪声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磋商成功

发布时间:2025-02-17 阅读量:133来源:合肥生态环境

在近日召开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上,巢湖市首例噪声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达成磋商。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作为赔偿权利人指定部门,与企业现场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赔偿义务人为一家从事新型环保助熔材料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进料、破碎、筛分、磨粉、清洗、脱水等,2024年11月27日夜间该公司2#厂房内破碎、筛分工序在生产,经对厂界外1米处生产噪声检测,东南、西南厂界外1米处噪声超标排放。巢湖分局经过初步核查、损害调查后立案启动索赔程序,该企业制定了生态环境损害整改方案并聘请专家评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巢湖分局与企业召开了此次磋商会,提出磋商意见,双方达成一致。

双方现场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根据协议,该企业按照要求采取深度治理措施,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修复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赔偿义务人表示将积极履行赔偿协议,不断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防止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再次发生。

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体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是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巢湖分局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办理力度,普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