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化苏皖鲁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区域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根据《苏皖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备忘录》《山东省 江苏省行政边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山东省 安徽省行政边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等文件,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在三省交界地区部署开展打击跨界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行为执法行动。
三省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制定了《2024年苏皖鲁交界地区联合执法行动方案》,采取自行排查、联合会商、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本次执法行动。5月23日上午,三省环境执法及水环境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在徐州市丰县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与会人员就建立健全长效协同联动机制、保障交界地区水环境质量进行深入交流会商。会议协定,联合执法工作要做到制度更有约束力,措施更有针对性,效果更有持久性,建立预警响应机制,快速溯源机制、紧急管控机制、违法打击机制,进一步加大交界区域执法力度,保障区域水环境安全。
5月23日下午至24日,联合执法组对丰县、砀山、单县区域内的大沙河、苗城河、太行堤河及相关涉水企业开展联合检查,紧盯国省考断面,查找问题症结,依法查处各类环境问题。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徐州市、宿州市、菏泽市和丰县、砀山县、单县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负责同志和执法人员共25人参加了此次专项行动。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是苏皖鲁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首次共同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是三级生态环境要素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跨省联合会商研判、联合执法行动的创新实践,也是聚焦生态环境质量目标深化提升区域联合执法制度化成果的重要举措,对推动苏皖鲁边界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全域化监管、系统化协同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三省生态环境部门本着“联合治污、团结治污”的原则,深化行政边界地区执法交流合作,完善了跨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提升了三省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水平,加快推动实现区域水生态环境工作共治、共保、共享、共赢。( 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