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23年池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结果出炉,获得生态补偿金和年度奖励金总收入排名前三的县区分别为石台、东至和青阳。其中石台获得最多,为756.22万元。
去年,池州市国省控考核断面生态补偿断面水质提升累计136次,产生月度生态补偿金共2095万元;断面赔付因子累计超标6次,产生污染赔付金共230万元;年度水质考核达标断面年度奖励金212万元。
据介绍,为加快提高水环境质量,池州市从2018年开始探索建立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考核范围为秋浦河、青通河、尧渡河等主要河流的25个国省控断面。补偿机制规定,对考核断面水质不达标的县区扣缴生态补偿金,全市扣缴的生态补偿金将全部用于奖励跨界断面水质明显改善、实现考核目标的县区。
据悉,市财政将继续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利用经济手段传导治水压力,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达标、谁受益”的原则,通过量化指标,实行“双向补偿”,督促各县区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提高区域内水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生活满意度。(记者徐婷 通讯员张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