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成效,发挥废弃矿山修复后的长期效益,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科学制定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将进一步细化2024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统筹考虑废弃矿山生态问题的多样性、复杂性、多因性和地域性特征,一个矿山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生态修复方案。通过自然恢复、削坡卸载、场地整治、覆土平整、植被重建、土地复垦再利用等方式,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以融治山、治水、治林的理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
《通知》要求,要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原则,采取近自然生态修复模式,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人工修复为自然恢复创造必要条件,最大限度发挥自然恢复能力,避免过度工程治理。对确需进行工程治理的废弃矿山,要优先处置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工矿废弃地应优先复垦为耕地。对生态复绿项目,要选用适合当地气候环境和宜于存活的植物。要按照“市场逻辑、资本力量、平台思维、资源整合”的要求,构建“谁投资、谁受益”“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场化机制,提高投入产出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废弃矿山修复后的长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