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网站平台! 今天是 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服务热线

0551-62823285

协会动态

环境数据共享 生态共保联治 沪苏浙皖生态环境部门签署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3-06-07 阅读量:593来源:安徽日报

6月6日下午,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第三次工作会议召开前,三省一市生态环境等部门签署多项备忘录,“数据共享”“共保联治”是两组关键词。

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需要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数据高效共享和安全利用,提升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共同签署《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合作备忘录》《建立长三角区域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备忘录》。

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明确,搭建数据共享桥梁,全面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数据共享、资源整合和安全利用,支撑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高水平保护。到2023年,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机制全面建立,重点领域数据共享取得积极进展;到2025年,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机制高效运行,数据高质共享。

各方将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数据共享的统筹协调、政策制定、规范编制和技术保障等相关工作,推动形成“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数据共享规范体系,实现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数据高效安全共享。

统一评价指标体系、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将助力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就建立长三角区域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达成共识,逐步实现环保信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

各方将共同组建共享工作专班,负责相关监管信息共享互认政策制定、监管信息推送共享工作,实现长三角区域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协同监管。根据计划,今年年底前,共享处罚案件信息、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发布共享;2024年12月底前,通过长三角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共用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实现长三角区域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评价信息互认;2025年12月底前,实现区域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统一。

“数据共享”外,“共保联治”是另一个关键词。

长三角三省一市地缘相近、水气相连,生态环境需要联防联治。为建立密切协调、运行有效的联动工作机制,江苏省、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签署《苏皖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备忘录》,浙江省、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签署《浙皖“2+5”交界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备忘录》。

苏皖跨界水体共保联治区域为两省所有跨界水体,重点是水质难以稳定达标的跨界河湖区域。苏皖双方将建立轮值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水质监测、强化联合执法、实现环境信息共享、强化技术帮扶等。相邻市、县(市、区)将常态化开展跨界河湖巡查,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视情开展跨界河湖区域10公里范围内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行为,及时发现各类影响水环境质量的污染隐患并督促整治。

浙皖两省生态环境部门明确,建立工作机制,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实现两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共商、共治、共赢、共享。

联防联控区域为“2+5”区域,“2”即浙江、安徽两省;“5”即浙皖两省交界地区5个城市组成的联防联控区域,包括浙江杭州、湖州、衢州3市和安徽宣城、黄山2市。皖浙两省将建立轮值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项目环评共商、移动源污染防治、防治技术合作交流等。

根据备忘录,5市主导产业中涉及石化、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的,应邀请毗邻地区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会商并参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可能对毗邻地区大气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应征求毗邻地区生态环境部门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应邀请毗邻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参与,审批部门应吸纳毗邻省市部门及专家意见。

协商共治、协同共进,三省一市生态环境等部门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推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记者 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