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庆市河长办获悉,近日,市河长办、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出通知,启动全市农村黑臭水体专项督察行动。行动从3月开始至12月结束,将对全市各地的农村黑臭水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已纳入国家及省级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排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压实工作责任,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一体化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逐步构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监管体系。要强化乡镇和村(居)委会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积极探索村(居)委会带领村民参与黑臭水体治理路径。要发挥村(居)民主体地位,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村规民约,提升村民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作用,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行全过程跟踪问效,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由的各类调水冲污行为,不得采取冲污稀释、一填了之等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杜绝采用三面光河道水体硬化方式开展黑臭水体治理。若发现虚假整改行为,市县两级检察院将对相关单位依法督促整改,必要时提起公益诉讼。
(全媒体记者 沈永亮 通讯员 韩志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