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动长江沿岸入河排污问题整治,加快长江流域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和栖息地保护,尤其要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
如何更好落实法律职责,进一步加强长江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相关执法检查报告给出了针对性建议。
2022年8月至9月,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就我省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安庆、铜陵、芜湖、马鞍山、滁州5市,采取常规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摸清查实长江保护法在我省贯彻执行情况,依法促进各方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这是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开展的第二次执法检查。在此之前的4月至5月,省人大常委会已就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良好的生态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一年两次执法检查,都指向了生态环保,彰显出省人大常委会“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的履职担当。
事实上,用法治力量守护“皖美山水”,一直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行权的重点。2018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态环境需求,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监督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持续用力开展法律监督,连续5年,先后围绕大气、水、土壤、固废等环保领域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除了执法检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每年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和支持政府加强生态环保工作。2022年3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加强生态要素保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安徽省大气环境主要指标协同改善、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数大幅增加。
保护好生态环境,既要推动法律法规落实,又要根据工作实际强化制度供给。在立法领域,生态环保立法也占据了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较大比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修改大气污染防治、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节约能源、绿色建筑发展等生态环保法规37件,占本届立法总量的32.4%,为守护“皖美山水”织起了一张紧密的法治防护网。(记者 范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