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公布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宿州市作为安徽省唯一试点城市成功入选。
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是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海)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在一定区域统筹用于生产、生态、生活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四部委印发《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环办水体〔2021〕28号),明确提出选择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提供典型示范。
宿州市人均水资源量不足安徽省的1/2、全国的1/4,属于严重缺水地区。长期以来,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部分河湖生态流量(水量)难以保障,再生水需求量较大,每年需求约6千万吨。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有利于转变宿州市高耗水发展方式,有利于缓解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更有利于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全市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作实际,经过深入研究和系统谋划,坚持“全面布局,统筹推进;立足基础,补齐短板;科学管理,安全利用;责任落实,协同共治;试点总结,示范推广”的基本原则,凝练试点任务,明确工作思路,科学构建“净污水、再生水、补河水、保用水”路径,依托“城区综合、生态补水、市政景观”3大示范区,抓好“建湿地、连管网、促调蓄”等6大工程项目实施,建成“政府统领、市场驱动、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驱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确保高质高效推进各项工作。
宿州市作为北方平原河网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典型代表,将以此次成功入选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为契机,全力推进试点任务实施,从量的规模、质的标准、管的方案、技术模式等方面全力做好“宿州答卷”,为全国提供“宿州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