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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三个强化”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

发布时间:2022-10-10 阅读量:1048来源:安徽日报

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保持生态环境执法以严为主的原则,不断优化执法方式,着力解决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日常执法 突出三个“聚焦”

聚焦职责,厘清执法事项。印发《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全面厘清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事项。印发《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责任制度(试行)》,明晰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的执法职责,确保规范执法,避免扯皮现象。

聚焦日常,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生态环境执法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印发《安徽省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等,构建完善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体系。

聚焦重点,加强重大案件办理。2021年以来,省级直接立案调查3起环境违法案件,并对4起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修订《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

强化专项行动 做到六个“精准”

开展“清零行动”,精准守护饮水安全。2021年8月起,组织开展“清零行动”,排查清理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各类环境问题329个,截至7月底,已整治完成165个。编制《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手册》,搭建环境风险管控“一张图”平台,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执法监管能力。

推进排查整治,精准掌握入河排污口情况。截至7月底,完成长江干流、160条支流入河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开展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试点,设置更新标识牌1104个,封闭、拆除或规范化整治排污口1901个。

加强化工行业治理,精准防控污染隐患。制定《安徽省“十四五”化工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科学有序推进化工污染治理。2020年,开展全省化工行业环境问题大排查,治理存在环境问题的化工园区14个、化工企业93家。

推行一证执法,精准打击违法排污。印发《安徽省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21—2023年)》,截至7月底,检查发现有环境问题的排污单位685家,完成整改607家。公布8起排污许可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严厉打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落实“双打”行动,精准惩处环境犯罪。2021年以来,连续两年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办理两类违法案件506起,移交公安机关86起。1月至4月,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处案件28起,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对其中8起挂牌督办。

持续清理整治,精准斩断污染源头。按照减存量、关污源总体思路,对无证无照、无污染防治设施等“散乱污”企业进行清理整治,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换发展动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1年以来,全省共排查“散乱污”企业2183家,已完成整治2049家。

强化方式创新 推行四项举措

推行轻微违法免罚制度。推出两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规定共27条免于处罚情形和条件,在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截至7月底,全省共办理165起免罚案件,免罚金额1036万元。省生态环境厅推行免罚清单制度被评为安徽省2021年度行政执法十件大事之一。

推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守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差异化监管,营造良好的守法和执法氛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截至7月底,全省共将2317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

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建立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视频监控等手段为辅助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截至7月底,已完成2705家重点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和1.02万套的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联网。依托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系统平台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梳理涉嫌未验先投、无证排污等环境问题线索142条,并交相关市生态环境局调查处理。

推行“送法暖企”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用心用情为企业纾困解难,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2021年5月以来,采取赠送手册、开展培训、全面体检、解决问题等措施,开展“送法暖企”活动。截至7月底,已服务企业96家,发放法律汇编资料354册,视频、现场培训企业管理人员62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