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2日,由省生态与湿地保护协会编制的《霍山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通过国家环保部委托、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论证。专家认为该规划准确把握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内涵,与霍山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规划有比较好的衔接,符合环保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试行)》的要求。提出建设任务和措施明确,且符合霍山县实际,重点工程项目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对霍山县生态文明建设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该规划是我省第一个通过环保部组织论证的区域性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将我我省进一步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发挥重要的示范和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