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表扬亳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20 阅读量:961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2021年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典型经验做法,亳州在列。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对2021年度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安徽省马鞍山市等九个城市予以督查激励。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生态环境部对2021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典型经验做法予以表扬和推广,营造互学互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2021年度安徽省亳州市等地方在大气、水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形成一批好的经验做法,生态环境部一并予以表扬。

亳州市在大气环境治理工作中,坚持高位推动,网格化落地。市级成立“11+1”工作组,开展90项大气专项治理行动。县(区)建立健全“一把手”推进机制,乡镇(街道)设立89个环保工作站,常态化开展“九查九做”。

源头管控,系统化治理。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小微企业提标、过剩产能淘汰等同步推进,实施治理约1000家企业,淘汰约620家,实施VOCs深度治理或源头替代项目40个;统筹谋划城市和农村面源治理,推广新设备根治中药材初加工土炕污染;构建 “天、地、人”一体化移动源治理体系。

科技支撑,信息化调度。“量身打造”物联网车载走航、智能管控、OBD在线监控、禁行区电子围栏等系统,实现溯源、预报分析、在线监管的智能化和信息化。         (赵立 记者 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