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政策 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

发布时间:2022-07-11 阅读量:824


当下,购买新能源汽车逐渐成为一股“潮流”,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大增,我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蓬勃发展。今年1月至5月,我省新能源汽车产量14.9万辆,同比增长141%。为促进产业提质扩量增效,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从研发创新、项目招引、市场开拓、做长做宽产业链、推广应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支持政策。

精准发力做长做宽产业链

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是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我省全力保障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推动供需对接“稳链”、定向招引“补链”、营造生态“强链”。

我省建立了省内重点产业链企业常态化对接机制,推动蔚来、大众、比亚迪等重点企业就近建设布局配套产业园,满足省内产业配套需求。围绕补齐汽车产业链断点,各地市摸排汽车产业招引需求,研究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绘制招引图谱,开展链条式精准招引。同时,加快组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母基金,打造“规划+政策+基金”的汽车产业发展良好生态。

在此基础上,《若干政策》提出“做长做宽产业链”。

如何“做长做宽”?首先是引导基金的支持。《若干政策》提出,制定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补短板清单,对企业投资建设清单内项目,符合基金投资条件的,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

另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保持“精准对接”,打造“共同体”。《若干政策》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企业和整车企业常态化对接机制。鼓励零部件企业与整车企业组建产业创新共同体,协同开展新产品研发和应用,提升产业配套率;对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一级、二级配套供应商,每新配套一家整车企业,各市根据合同金额等因素择优给予奖励。

真金白银支持研发创新

电池续航里程怎么提升?充电时间如何缩短?安全稳定性如何保障?技术是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最重要的因素。

《若干政策》明确支持研发创新,实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20%的补助,单个项目省级补助金额最高1000万元。

在研发激励政策方面,《若干政策》明确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或产业技术研究院,按照省支持十大新兴产业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规定给予支持。今年以来,我省燃料电池、智能驾驶、动力电池、电控系统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进展顺利,部分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加快公共领域推广应用

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事关产品销量。我省将加大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支持推广更多新能源商用车、公交车,让大街小巷上行驶的“绿牌车”越来越多。

比如,支持新能源商用车、专用车等生产企业通过长期租赁、联营线路、共建共营等方式,与市、县(区、市)开展经营模式创新。每年评选5个左右经营模式创新示范案例,省级对每个案例给予500万元奖励。

在新能源公交车领域,自2022年起,新增及更新城市公交车,合肥、芜湖市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100%,其他市区占比不低于80%。

此外,《若干政策》还提出,加快推进环卫、园林、市政、消防、机场、景区用车等车辆新能源化。自2022年起,新增或更新上述车辆,原则上应为新能源汽车。

公务用车将带头示范。《若干政策》明确,在符合公务用车标准和单位需求的前提下,全省范围内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带头示范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时,除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等因素经主管部门批准外,应全部购置新能源汽车。同时,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

广泛布局充换电设施

充换电的便利程度,直接关乎新能源汽车用户体验。《若干政策》专门就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规划,比如到2025年,全省公共充电桩达到7万个以上,换电站达到180座以上,鼓励各市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给予补助。城市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0%,并纳入房地产项目规划和验收标准。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5%。

对于有产权车位的用户,安装私人充电桩是方便又省钱的最佳办法。《若干政策》提到,对在住宅小区内拥有产权车位或长租车位的新能源汽车用户,所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应配合其安装充电设施。

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若干政策》提出,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从快办理。商业运营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由属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备案,自用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不需要备案。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换)电设施的,不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

新能源汽车跑高速公路,路边的充(换)电设施将更加健全,车主也将有更大信心“跑得更远”。《若干政策》明确,扩容升级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降低高速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场地租赁费,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到2025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总量将达到2000个以上,换电站达到50座以上;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须配建必要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将纳入高速服务区评价内容。(记者 王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