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与服务并重 安徽扎实推进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14 阅读量:1121

安徽省地处长江三角洲腹地,位于全国经济发展的战略要冲,“三山三江二湖”构成了安徽14万平方公里的精彩山水版图。

安徽核技术利用总体规模、大科学装置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在用放射源共3000多枚;建设、运行全超导托卡马克核聚变实验装置(EAST)、合肥光源(NSRL)、国产超导回旋质子癌症治疗装置等Ⅰ类射线装置多台(套);医用(工业辐照)电子加速器等Ⅱ类射线装置700多台(套);Ⅲ类射线装置7000多台(套)。

强化辐射安全审评及监督执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采取常规执法和专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辐射安全执法检查。一方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常规检查,共对全省1900余家单位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其中省本级检查68家。另一方面狠抓专项检查,先后组织对全省电子辐照加速器应用单位、中高风险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2021年省本级全年共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286件、环评文件61件、豁免确认文件21件,工作日均办理约1.5件。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Ⅳ类和Ⅴ类放射源、Ⅲ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颁发,承担Ⅱ类射线装置(不含加速器)、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环评审批工作。各市每年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合计约600余件,环评文件约130件。

监管与服务并重

落实“放管服”政策,将放射源异地备案委托市局办理。将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重新核发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13个工作日,延续从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变更、部分变更、注销、遗失补发从20个工作日改为窗口即办件,报告书审批从60个工作日压缩至24个工作日,报告表从30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核与辐射相关审批时限平均压缩76%,极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积极服务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为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国产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环评文件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了42个工作日,受到了业主单位的积极评价并专门向省生态环境厅致信感谢。为中国聚变能紧凑型燃烧等离子体装置定性定级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协助,赢得了建设单位的赞誉。

健全核安全协调机制。2020年10月11日,正式建立安徽省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合肥海关为成员单位。

一是定期召开会议,畅通协调机制。2021年组织召开会议两次,研究重点时段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对中高风险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工作,审议《安徽省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安徽省第三次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的编制(修订)情况。

二是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省生态环境厅为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中开设了账号,便于实时获取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详细信息,为日常管理提供数据支撑。配合合肥海关印发《关于联合加强口岸核生化监测及防范恐怖袭击事件工作的通知》。

三是联合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联合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对全省中高风险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会同公安部门对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开展联合突击安全检查,保障库区安全运行。

脚踏实地 夯实基础

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医疗机构部分核技术利用项目行政许可事项跨部门联审联办改革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医疗机构新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开展“两评同审、两证同发”,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轻医疗机构负担。

完善辐射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完成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平台包括核与辐射项目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数据分析和综合利用功能模块,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和实务知识功能模块,辐射事故应急文档、人员、物资收集功能模块和高风险移动源在线监控平台。通过单点登录、双向交互等多种方式实现了与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省政务服务综合平台、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等主要数据平台的数据对接和更新。

加强核安全文化宣贯。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契机,开展辐射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2021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与合肥市科协、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在合肥市科技馆联合开展宣传,通过搭建宣传展台、设置科学实验板块、邀请青年科学家宣讲等形式,普及核安全知识,公众反响良好。

做好国控网及监督性监测系统运行与维护。2021年,安徽省按质按量完成了国控网17个辐射自动站、61个水体监测点、59个陆地辐射监测点、16个土壤监测点、两个电磁监测点的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4万余个。辐射自动站实时监测数据获取率达到99%以上。完成了水体、土壤、电磁监测点比选,编制了《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省辐射站对全省8家伴生放射性矿企业、1座城市放射性废物库、7家辐照室、两家Ⅰ类射线装置、28家省管核技术利用单位、金寨铀矿废渣处置场以及两条500kV以上输变线路(变电站)开展了监督性监测。

省辐射站设置专人对上述系统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工作,发现异常数据及时报告,并认真研究异常数据的原因,按照技术规范处置。省辐射站持续强化国控点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并按照《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方案》和实验室质控计划完成了外部质控和内部质控,开展了内审和管理评审。(张存芳 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