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通知:今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减少30%

发布时间:2022-01-04 阅读量:1172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通知》指出,根据有关文件要求,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 此外,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

《通知》要求,要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满足国家关于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在线升级等管理要求。提升企业监测平台效能,提高售后服务能力,做好事故应急响应处置。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汇总起火及重大事故信息,加快建立车辆事故报告制度,对于隐瞒事故信息、不配合调查的,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涉事车型补贴资格。 (中环报记者 谢佳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