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安徽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3.4%

发布时间:2024-08-01 阅读量:180

今年上半年,安徽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3.4%,超标天数中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PM2.5次之;3个设区市出现酸雨;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无劣Ⅴ类水质断面……7月30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生态环境质量半年报(2024年上半年),涉及环境空气、降水、地表水、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等方面。

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最多

2024 年上半年,安徽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省16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59.3%~96.2%,平均为73.4%,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比例分别为 22.0%、4.0%、0.5%和0.03%。

在超标天数中,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PM2.5次之。与2023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下降4.7个百分点。

在主要污染物中,PM2.5半年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5%;PM10半年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2.7%;SO2(二氧化硫)半年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NO2(二氧化氮)半年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3%;CO(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 0.8~1.2毫克/立方米,平均为1.0毫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1.1%;O3(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范围为131~194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72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3%。

全省地表水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半年报显示,2024年上半年,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8.5%和11.5%,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在江河水系中,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为优,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0.1%和9.9%,无劣Ⅴ类水质断面;长江干流水质为优,断面水质均为Ⅱ类;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为优,Ⅰ~Ⅱ类和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8.2%和11.8%;新安江干流水质为优,断面水质均为Ⅱ类;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优。淮河流域总体水质为良好,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5.1%和14.9%,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淮河干流水质为优,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

上半年,巢湖全湖及西半湖水质均为轻度污染,东半湖水质为良好。与2023年同期相比,全湖水质均由良好下降为轻度污染,东、西半湖水质均无明显变化。全湖及东、西半湖均呈轻度富营养状态。

马鞍山市、铜陵市、黄山市出现酸雨

降水方面,今年上半年,全省和酸控区降水pH均值分别为5.65和5.43,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0.20和 0.17。马鞍山市、铜陵市和黄山市出现酸雨,酸雨频率分别为12.8%、15.1%和 77.4%。

此外,上半年,安徽全省设区市功能区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7.9%,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89.1%。其中,0类功能区昼间、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均为75.0%;1类功能区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5.0%,夜间为83.3%;2类功能区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8.5%,夜间为 94.0%;3类功能区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 98.7%,夜间为96.2%;4 类功能区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100.0%,夜间为74.1%。

备注: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各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等效声级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的环境噪声限值进行独立评价。各功能区按监测点次分别统计昼间、夜间达标率。

大皖新闻记者 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