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行动方案》 到2025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降至0.2%以下

发布时间:2024-07-17 阅读量:193

打好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7月15日,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称《行动方案》)于近期出台。

明确全省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在此次出台的《行动方案》中,提出全省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到2025年,全省地级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降至0.2%以下。据介绍,这也意味着我省重污染天数将基本消除。

其中,皖北六市在确保完成“十四五”期间约束性目标基础上,力争PM2.5控制在37.7微克/立方米以下。全省“十四五”期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8.3万吨、3.07万吨。

同时,不断加强大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科技力量支撑。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墇、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市将为重点实施区域。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

《行动方案》中提出,要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系统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我省还将优化实施用能预算管理,有助于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从而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加快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

推广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当前全省正在不断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例如实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倍增工程,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5%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加快推进天然气入皖管道建设,提升城镇燃气管网覆盖率,增强天然气供应能力,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

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5年,重点区域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5%左右。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

加快热力管网建设,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鼓励城镇供热企业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技术,科学合理布局供热管道。

推动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提高电气化水平,推动大用户直供气,降低供气成本。

推动货物运输清洁化

在交通运输结构上也将不断优化,推动货物运输清洁化。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推进多式联运,大宗货物“散改集”,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力争年均增长15%。

在合肥市推广采取公铁、公水联运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将清洁运输作为煤矿、钢铁、火电、水泥、有色、焦化、煤化工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重点。到2025年,铁路、水路货运量分别比2020年增长10%和12%左右,“十四五”末基本实现长江干线港口铁水联运设施联通。

推广使用新能源渣土车

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车辆(应急车辆除外)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特别用途等因素外)全部购置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

在中心城区先行开展新能源渣土车推广试点工作,合肥等有条件的市引导在新建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渣土车。推动省、市属国有企业先行推进运输车辆新能源化。力争到2025年,重点区域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合肥通客户端- 合报全媒体记者 张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