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浙两省共护新安江 每年递增生态补偿金

发布时间:2024-05-17 阅读量:456

日前,黄山市财政局发布信息称,近期,安徽省财政厅再下达黄山市生态补偿资金0.9亿元。截至目前,省级财政已累计下达黄山市2024年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9亿元。

根据《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方案(2023—2027年)》和2023年6月皖浙两省签订的协议,双方每年共同筹措生态补偿资金10亿元(从2024年起,在10亿元的基础上,每年补偿资金总额按照浙皖两省GDP增速加权平均值同比递增),补偿资金按照新安江跨省断面水质P值作为出资依据,双方每年出资4-6亿元。根据两省协议,补偿资金分配按照产业和人才补偿的M值作为分配依据,其余生态补偿资金将根据相关测算结果予以拨付。

下一步,黄山市财政局将会同主管部门根据两省合作区发展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及时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使用,推动合作区建设高质量发展。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