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同志近日就此前印发的《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回答记者提问,就《指导意见》出台的意义、适用对象和主要内容作了进一步解释。
据悉,《指导意见》出台旨在推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鼓励和引导土壤修复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记者了解到,《指导意见》是推动我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中长期导向性文件,给出实践路径和实施方向,引导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向绿色、低碳和可持续目标迈进。在适用管理对象方面,围绕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全过程关键环节提出针对性建议,可为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和管理部门提供指导。
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培育理念、全过程指导实践、科技支撑和保障措施等4方面内容。
首先,理念先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工作导向和实施框架,包括鼓励各方参与,大力宣传培育理念;明确绿色低碳修复的导向、重点和手段,系统推进全过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鼓励先行先试,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和典型经验,持续推动创新实践;逐步建立指标体系、评估方法和技术规范等评价评估体系。
其次,全过程提升绿色低碳水平。《指导意见》提出了关键环节和实施要点,包括前期规划阶段,鼓励重污染地块拓展生态空间,强化污染管控与土壤固碳增汇协同增效;调查评估阶段,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与监管,合理确定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方案设计阶段,优化工艺设计,最大程度降低排放、减少能耗,提升质效;工程实施阶段,鼓励使用高能效技术装备、绿色低碳修复材料、可再生能源等,推动修复后土壤资源化利用;后期管理阶段,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的长期跟踪评估。
再次,全方位强化科技支撑。点明了科技需求和重点方向,包括加强科研布局,夯实自然恢复过程与人工修复作用下的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迁移转化理论基础研究;加强关键共性新材料和新装备等科技攻关;加大集成示范,发展可持续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集成与耦合技术,形成一批成效明显的系统解决方案和综合示范工程。
最后,完善保障措施。如在组织领导上加强谋划部署,有关部门共同促进绿色低碳修复;激励机制上突出多渠道资金来源保障,政府引导和市场支持有机结合;能力建设上提升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能力,强化行业引领作用;宣传教育上采用多种渠道方式,全面提升绿色低碳修复意识。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将绿色低碳有关要求贯穿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流程,同时将充分衔接现行政策。如进一步强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关于鼓励重污染地块优先规划用于拓展生态空间的有关规定,衔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土地用途留白增绿相关要求等。( 中环报记者张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