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三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或园区不得申请绿色制造名单

发布时间:2024-02-02 阅读量:576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此举是为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

绿色工厂是指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企业,是绿色制造核心实施单元;绿色工业园区是指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园区规划、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过程,全方位实现绿色低碳和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园区,是绿色工厂和绿色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

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包含两个维度,即纵向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绿色工厂培育机制;横向形成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带动园区内、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的培育机制。

“绿色工厂和绿色制造的提出已经由来已久,本次《办法》主要是从国家层面进行梯度化的培养。鼓励企业一个梯度一个梯度地达到绿色制造,并且推出了园区绿色制造的概念,鼓励以园区为模块绿色制造。”科技部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国家标准委技术委员周迪对记者表示。

对于绿色制造名单的创建程序,此次《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记者注意到,在由工信部配发的解读中,近三年有“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不得申请、推荐和列入绿色制造名单。同时,将对名单实行动态监督机制,针对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Ⅱ级(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及时从各层面名单移出并进行公告。

截自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解读文件

“之前也参与了许多绿色制造的评审工作,感觉这次对绿色制造的范围有所扩大,从原先的节能减排为主,慢慢增加到综合考量环境污染、安全、质量等内容。”周迪说。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或园区将无缘“绿色制造”名单,这一项规定并不让人意外。

“环境污染事故对企业危害可以说是巨大的。首先事故本身可能导致企业生产设施遭到破坏,从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为了应对环境污染事故,企业可能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来修复环境、处理污染物、应对政府调查和公众质疑等,这些额外的成本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同时,伴随ESG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企业社会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可能会导致企业形象受损,进而影响其市场竞争力,特别是对于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环保的消费者而言,将影响其声誉和品牌价值。”周迪分析。

《办法》提出的前提条件,将促使企业或园区更加重视环境污染防控。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废气、污水处理等多种涉环保设施生产安全事故并不罕见,甚至引发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这也警示相关部门加大重视力度。

2022年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对重点环保设备设施的企业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环保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多地已经针对企业及园区环境安全问题加强了相关部署。例如,北京已印发《关于加强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5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提出将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开展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整改。湖南、陕西、安徽等地也相继开展了一系列环境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中环报见习记者韦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