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浙共同保护新安江、千岛湖

发布时间:2023-12-29 阅读量:773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方案(2023—2027年)》。合作区范围包括安徽省黄山市、宣城市和浙江省杭州市。2035年,合作区将被打造成为山水相济、人文共美的美丽河湖建设新样板。

2035年合作区打造成美丽河湖建设新样板

新安江是长三角重要跨界河流,千岛湖是我国极为难得的优质水资源。新安江年均向千岛湖输送近108亿立方米清水,千岛湖水质实现同步改善,为皖南、浙北、浙中地区生产生活用水提供了坚强保障,筑起长三角重要生态屏障。

此次方案明确,到2027年,合作区生态环境稳定向好,跨省界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森林覆盖率稳居全国前列。

到2035年,合作区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打造成为山水相济、人文共美的美丽河湖建设新样板。

保护修复千岛湖休宁横江国家湿地公园等地

为了打造流域清水廊道,两省三市将严格沿河临湖岸线管理,推进河湖水系连通与河流清水廊道建设,构建河湖水系生态网络。重点是实施新安江流域水生态修复与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河口生态和河湖岸线缓冲带,在确保防洪安全前提下,对千岛湖、休宁横江国家湿地公园、屯溪三江湿地等开展保护修复。

方案提出,两省三市要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开展排污口排查建立流域排污口台账清单;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开展排污口整治;严格规范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划定禁止设置和限制设置区域,从严管控入河(湖)污染物排放。

共建新安江-富春江诗路文化带

方案明确,支持有条件的省际毗邻区域借鉴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经验,探索在黄山市、宣城市建设若干省际毗邻区域新型功能区。

同时,高水平建设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支持建设大黄山世界级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联合开发跨区域精品旅游线路,推动新安江-千岛湖-富春江水上黄金旅游线建设。

此外,深入挖掘杭黄沿线诗画文化,创作一批杭黄诗画系列出版物,共建新安江-富春江诗路文化带。实施文化优势互补计划,发挥杭州市优质文创企业技术优势和黄山市、宣城市文化资源优势,联合推出一批标志性文创产品。

联合设立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发展专项资金

在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两省三市将全面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生态产品调查监测评价“一张底图”。同时,有序开展新安江等重要水体、自然保护地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

值得一提的是,浙皖两省还将联合出资设立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合作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产业合作、公共服务等领域。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