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优化执法方式 创优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1-20 阅读量:831

去年以来,安徽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持续深入贯彻全省“改作风 办实事 优环境”大会精神,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坚持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服务理念,用心倾听群众呼声,认真研究市场需求,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 做到“无事不扰”

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对计划性检查一律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计划,并结合企业类别、信用评价、守法情况实施分级分类,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检查。持续强化部门联合抽查,省生态环境厅将对机动车等10个生态环境领域的检查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将涉及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多个部门的抽查统筹一次性开展,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严控计划外检查,非必要一律不检查。

推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 激励守法企业

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实施方案》,将9大类行业守法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行差异化监管。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实施非现场执法检查、依法减免行政处罚、普法帮扶等激励措施,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正面清单制度实施以来,全省共2296家企业列入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减免处罚36次,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帮扶等服务清单内企业27466次,增加了正面清单企业获得感、荣誉感。

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 实现“多赢”“共赢”新局面

安徽省在全国率先推出两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共设置27种免罚条件和情形。推行免罚清单制度以来,全省共办理220起免罚案件,免罚金额1463万元,形成了法律受敬畏、违法被纠治、企业得实惠、环境受保护的“多赢”“共赢”的新局面。

完善非现场监管体系 优化执法方式

安徽省先后印发《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三个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做好重点单位非现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推动安徽省在全国较早实现自动监测数据直接应用于执法监管。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等生态环境监管系统,以及互联网、无人机、走航车、用电用能监控等多种方式,开展远程执法,实现智慧监管,让守法企业安心生产,让违法企业无处遁形。

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持续优化服务,出台对企业更加“解渴”、更接“地气”的政策,推深做实各项利企举措,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赵凯 相汉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