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浓度总体达标 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今后5年我省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

发布时间:2021-11-03 阅读量:1231

“十三五”期间我省蓝天保卫战全面推进,2020年蓝天成色亮眼,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首次降至4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首次高于80%,重污染天数大幅下降,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和黄山5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但到“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坚战触及的矛盾和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也更高。

今后5年,我省将继续保持蓝天保卫战攻坚力度、延伸攻坚深度、拓宽攻坚广度,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更加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坚持绿色发展导向,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我们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做到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坚持分区施策,加强污染协同控制。梯次推进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已经达标的城市继续攻坚克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城市,制定实施限期达标规划,明确阶段性改善目标、达标时间表、路线图和实施的重点任务。

我们将持续推进固定污染源治理。实施窑炉深度治理,加快推进钢铁、玻璃、铸造、有色、焦化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持续推进火电、水泥行业绩效提升改造;加大皖北地区散煤清理力度,推进农副产品加工领域散煤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推进开发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

我们将加大移动源污染管控力度。强化源头管控,确保新车、新机械环保达标;加快发展新能源车辆和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大老旧机动车、工程机械尾气治理改造和限期淘汰力度,基本消除柴油货车和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继续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的监管,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和非法流动加油车。

我们将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异味油烟环境问题。加强汽修、干洗、餐饮等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提升臭气异味治理水平。严格控制餐饮油烟,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力度。

通过努力,到2025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将总体达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优良天数将进一步提升,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