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省厅环境信访工作既有“速度”又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1-09-07 阅读量:1072

“没想到我反映的噪音、异味问题这么快就解决,心里的‘疙瘩’解开了,非常感谢!”近日,一位界首居民专程来到省生态环境厅信访室,高兴地向工作人员道谢。这位居民前期向省生态环境厅信访反映一家企业噪声和大气污染问题。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员现场核查,推动问题及时解决。

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积极开展环境信访排查调处工作,变被动等访为主动带案下访,努力实现由“救火”向“防火”转变,在削减信访存量的同时,立足于从源头减少信访增量。

环境信访无小事、群众满意是标准。该厅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落脚点,督促指导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妥善解决环境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变被动上访为提前介入,将环境信访消除在萌芽状态。

该厅通过新媒体、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向群众宣传《信访条例》及环保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环境权益。在信访办理过程中,该厅信访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沟通、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及诉求,能够现场解释答复的第一时间做好解释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办结、及时回复,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最大限度提高信访案件办理“速度”的同时,较好体现信访为民的“温度”。

“心里装着群众,用心倾听群众心声,解群众之所忧,让群众满意和认可,是我们做好信访工作的标准,也是我们作出的承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沈世伟如是说。

2018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环境信访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均达100%,连续2年位居省直部门信访工作考核第一名。今年上半年,省生态环境厅环境信访工作群众满意度居全国第六位。(钱叶金  张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