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重点局公布重点建设工程环保管理新规。新规提出了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环保规定的处罚措施,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环保意识。
新规针对各类重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水、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
比如,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主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应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
建筑工地未及时清运处理的渣土和土堆,要全部使用2000目/100cm2及以上密目网覆盖。建设工程应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对于施工现场产生的各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城市排水管网。
本次新规明确提出了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环保规定的追责处罚措施。比如,今后设计单位未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设计,按照设计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上报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或者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监管不到位,都将按照合同约定及市重点局《第三方质量安全违约金支付标准》从严处罚。(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奇)